近期,宁波市组织开展2008年全市和谐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工作,并首次将评价范围延伸至 11个县(市)、区。目前,此次评价工作已全部完成。
本次评价工作主要从和谐社会监测指数与群众感知指数主客观两个方面, 对2008年度全市和各县(市)、区的和谐社会发展水平及其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和系统评估。客观指数包括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福祉、生态文明等4个领域39个指标,主观指数主要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生态环境等4个领域37个方面进行调查获得。评价工作由市县两级统计部门上下联动,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完成,市统计局负责总体把关,组织数据采集、会审,指数编制和评价分析等工作。
结果显示:2008年宁波市和谐社会发展水平有了一定提升,群众对“和谐宁波”建设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各县(市)、区和谐社会建设均取得积极进展,但发展进程出现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