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和浙江调查总队反馈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调查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和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分别上涨7.9%和7.4%,涨幅总体依然呈现农村高于城市、小城市高于大中城市的态势。
上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6.5%,涨幅明显低于全国、全省的同期水平。同时,与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上涨7.4%)和全省11城市(上涨6.8%)的平均涨幅相比,分别低0.9个百分点和0.3个百分点;位次和一季度相比没有明显的变化,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仍名列第28位,在全省11城市中居第8位,比一季度下降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