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的统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委“两创”战略,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全面实现今年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经济普查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上半年,我们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全省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第二次经济普查起步阶段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我市已顺利完成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的组建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宁波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分工》、《宁波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工作计划》等,为全市及各县(市)区的普查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同时,开通了宁波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内、外网站,启动了我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5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情况汇报。6月5日,我市召开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对下阶段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到目前为止,全市15个县级(包括保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普办机构的组建工作已全部完成,场地、人员、经费的“三落实”工作也已基本到位。截止6月20日,共落实办公室场地3041.76平方米,落实普查工作人员217名,落实普查经费909万元。
此外,顺利完成了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的评估、公报发布、先进评比,以及资料开发课题招标立项等工作。在全市各级农普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业普查工作取得了全省第一的好成绩。投入产出调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今年3月份以来,我们按专业分14期对全市805家重点调查单位的1300多名财务和统计人员进行了培训,并通过电话、网络或直接深入基层的方式,对各调查点的报表填报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加强报表审核工作,数据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
(二)统计监测和服务力度不断加大
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在全国各地经济形势普遍复杂严峻的条件下,统计监测和服务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上半年,市县两级统计部门重点围绕自然灾害以及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亮点、重点和难点等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及时发现和分析投资、消费、出口领域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关注物价形势,以及服务业、工业结构和效益、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等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决策当好参谋,统计监测和服务的频度和深度明显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据不完全统计,1至5月,市本级共编辑报送《经济信息专报》150期,被市委、市府两办录用信息85条;编报《宁波统计》15期、《宁波调查》22期。《宁波市2008年1--3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07年投资运行情况》、《快速成长中的宁波企业集团》等多篇分析报告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城乡民生问题的调查进一步拓展。居民消费价格监测频率加快,在原有旬报基础上建立了五日报制度,每5天对43种主要商品价格进行跟踪调查,消费价格监测预警能力明显提高。首次正式编制了季度《宁波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地方政府调整最低工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标准提供了参考依据。测算全大市及市区中等收入家庭数据。通过全方位搜集相关数据,顺利完成了2008年宁波市辖六区房屋销售、租赁价格、物业管理价格和土地交易价格调查的权数编制工作。按月提供房地产销售价格指数,为测定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价格和费用提供依据。此外,认真做好国家试点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和全省《低收入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报工作。
民生民意调查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协调整合市县两级地方调查机构力量的基础上,在宁波工程学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分别组建了业余调查员队伍,从而在原有的国家直属调查队民生民意调查网络基础上,建立起“管理松散,合作紧密”的地方民生民意调查网络,使全市民生民意调查体系更加完善,力量更加充实。同时,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和调查员队伍业务培训,以及组建专家组、建立调查议题库等,进一步夯实了民生民意调查基础,提高了调查质量。上半年,共完成涉及民生问题的专项调查14项,其中, 2007年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和谐宁波”群众感知度调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模拟调查等调查报告得到有关领导、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相关部门的好评。
课题研究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统计部门“以科研促发展”的意识明显增强,课题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高涨,主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能减排、社会民生以及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等方面共申报立项课题36项,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选题的科学性、合理性、现实性上看都明显好于往年。经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经济发展模式探析》、《宁波市现代服务业统计研究》、《社会民生统计指标体系研究》等30项被确定为2008年度立项课题。
对外服务渠道进一步畅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发布工作,市县两级及时制定公布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了《政府统计资料公开规定》、《新闻发布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基本形成了全市统一协调的对外信息发布、服务机制,保证了对外服务渠道的畅通,以及信息发布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统计方法制度创新不断深化
基本建立能源统计“三体系”。以贯彻落实市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能源统计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全面落实涉能部门能源统计制度。在已有涵盖全社会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体系基础上,逐步建立了涉及能源生产、消费、流通、库存、利用效率、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利用的能源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全市能源统计指标体系。今年2月,经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开始全面实施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和监测指标体系,从能源供应统计和消费统计两个方面建立健全了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完善了能源统计调查体系,从而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市、各地及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为全市的节能降耗工作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今年来,各地普遍加强能源统计力量,镇海、宁海、北仑等地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规范和落实台帐制度,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较高,江北、慈溪等地通过组织基层能源统计人员培训、加强数据质量审核,数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探索研制现代服务业统计制度。研制并实施现代服务业统计制度是我市继去年建立物流企业监测系统后,又一次主动适应当地服务业发展需求的探索和尝试,也是对现有以县级为总体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今年上半年,我们从宁波的服务业发展实际出发,重点围绕现代服务业行业界定,对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服务外包等新经济组织形式和业态进行解剖分析,探索研制现代服务业统计制度,力求用统计特有的手段显化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成果。目前,现代服务业界定和指标体系研制等工作基本完成,计划于今年7月在各县(市)区全面实施。
此外,我们还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以县级为总体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轮换贸易、餐饮个体户样本,并建立样本户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制定符合商场经营特点的补充指标,增加服务业限上企业能耗统计指标,完善企业集团统计报表等。同时,建立了全市服务业统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部门协作,促进资源共享。
着手建立宁波市社会民生统计综合报表制度。加强社会民生统计是当前统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服务省市委“两创”战略的重要抓手。建立全市社会民生统计综合报表制度是我市今年统计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即通过整合相关部门的社会统计资源,充实指标,提高频率,建立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外来人口等领域,政府关注、群众关心、考核评价必需的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和季报制度。目前,我们按照省委“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和市委建设“六民”工程的有关要求,在深入各县(市)区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社会民生统计指标体系,下步将在检验和完善该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综合报表制度和统计指标档案制度,为全面开展社会民生统计监测和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全面加强科技统计。上半年,我们以科技、统计、财政三部门联合建立宁波市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资助制度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相关企业的科技统计工作,加强了对科技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的监控、审核和评估。下步将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统计培训,推广科技统计台帐制度,为提高全市科技统计工作水平打下扎实基础。
建立实施市县两级和谐社会发展统计监测评价制度。在已有“和谐宁波”建设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并全面实施了市县两级和谐社会发展统计监测评价制度,决定从今年起按年度编制市县两级和谐社会发展综合指数,发布和谐社会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从主、客观两方面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和各地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目前,市县两级已开始着手编制2007年度和谐社会发展综合指数。
(四)统计法制工作不断强化
加强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梳理了现有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及职权,修订完善并动员落实了《宁波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职权、执法责任和执法程序,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自觉性。同时,结合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和县域统计工作组织模式改革的实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着手修订《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
有重点地开展统计稽查工作。市县两级统计部门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为重点积极开展统计稽查工作。上半年,采取自行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不参加有关培训、不按时报送报表、报表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上半年,全市共开展统计稽查382次,查处违法案件96起。鄞州在全省率先使用统计执法专用车,并以统计执法稽查(检查)周的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执法稽查,在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上走出了成功的一步。
拓展统计普法宣传渠道。在党校、人大开设《统计法》及统计知识讲座的基础上,积极向宁波人民广播电台法制专栏提供统计执法案例,通过对案例、事件的分析点评,以案释法,传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和镇(乡)、街道及重点企业单位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讲,编辑印发统计“五五”普法宣传画10000份。5月28—29日,分两期对全市96名乡(镇)统计负责人进行了法制业务培训。同时,结合新颁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10号令)的贯彻落实,认真抓好统计从业资格人员的再教育,今年全市将有20000多人接受继续教育,为统计普法宣传提供良好平台。
(五)统计基础建设不断推进
县域统计工作组织模式创新工作不断深入。去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了以组建社会经济调查机构为重点的县域统计工作组织模式改革。到目前为止,各地(除余姚外)调查机构都已批准建立,共增加人员编制110名。今年以来,各地按照“工作统一布置、业务统一指导、力量统一调配”的原则,积极研制有关工作制度,抓好调查机构的人员管理和力量配置工作,试行片区管理运作模式,县域统计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统计调查网点更加健全完善。为使各专业调查样本分布更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使抽样调查的数据更具代表性、权威性,今年以来,在满足国家、省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全市各专业调查网点均进行了更新、调整和扩充。城市住户抽样调查样本轮换顺利实施,新开户从400户扩为600户,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年度数据衔接良好。居民消费价格和房地产价格调查样本分布从原来的城市4区扩大到6区,覆盖了全市城区,调整并扩充了调查点。对企业景气调查样本库进行了更新维护。完成工业品价格调查点5%的扩点工作。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样本点进行了更新调整。同时,为满足为地方政府服务的需要,我们进一步规范全市县级经常性抽样调查工作,加强对县级业务工作的指导。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以县级为总体的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调整与扩充县级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县级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的调整与扩充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总量拟从1330户增至1850户,能满足市县两级的需要。目前,基础资料收集、抽样框编排、抽选调查村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县、市“城镇住户基本情况调查”及样本轮换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已完成。
调查网络管理更加深入扎实。为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我们从健全管理、规范考核、加强指导和培训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使调查网络的管理更加深入扎实。年初以来,我们在整合原三支调查队较为分散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统一制定并试行了《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辅助调查员守则及考核办法》、《宁波调查队各专业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规范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制度、调查数据质量的监控、审核和评估制度。同时,在加大投入,进一步稳定调查员队伍的基础上,各专业普遍加大了上门调研和指导培训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基层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了各调查网络上下之间的工作互动,增强了工作合力。
统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做好工业、能源、房地产、投资新开工、服务业(贸易)、景气调查、劳动工资等专业网上直报系统维护工作的同时,顺利实现了成品油批发零售、工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业品价格调查等专业网上直报,使我市网上直报单位达到2万余家。同时,基于网上直报系统的手机短信催报平台也已正式投入使用。为解决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全国联网问题,我们在原新开工库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指标,界定填报内容范围等方法,顺利实现了两库合一,并可随时上网登记,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项目的入库率。各地综合数据查询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江北、慈溪、北仑、镇海等地的统计综合查询系统现已建成,海曙、余姚、奉化也已着手规划,鄞州、象山、慈溪等地依托当地党政信息系统建立了协同办公系统。
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全市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了名录库的更新维护效率和数据质量。利用计算机程序提高部门资料比对速度,提高了新增、变更单位的入库率,上半年,全市累计新增单位4500余家。同时,通过对各县(市)、区的调研指导,促进了全市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均衡发展。
(六)统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县两级统计部门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高举旗帜推进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实现六大提升”为主题,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宣讲、专题研讨、网上心得交流等形式,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面推进我市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
统筹兼顾,全面加强统计队伍能力建设。上半年,市县两级组织开展了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带头围绕年度工作重点,深入开展 “创新求突破、实干促发展”专题调研和创业创新“点题服务”,有效提升了领导和驾驭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公推公选,市本级和海曙、江北、慈溪、奉化、象山等地统计局领导班子力量进一步加强。探索深化中层助理选任工作,积极为年轻干部的锻炼提高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各级统计部门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市本级已培训4000余人次,有效促进了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数据质量的提高。同时,在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下,统计职称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工作形势喜人,统计职称报考达245人,其中统计初级89人,中级156人,高级25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已超过3000名,再创历史新高。
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网络,认真抓好各项学习教育计划的落实,全面动员和启动了新一轮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和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机关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逐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全国、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数字防腐,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深化政务公开,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廉政制度规定的落实,进一步促进系统内团结和谐、干净干事良好氛围的形成。另外,在这次抗震救灾活动中,市本级机关干部职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以“特殊会费”、“特殊党费”等形式踊跃向四川地震灾区募捐,捐款总金额达93772元,充分展现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
局队合作,新体制新机制的积极效应日益显现。自局队机关按照“独立建队,共建党组,合署办公,资源共享”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运作近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局、总队的关心指导下,总体情况良好。尤其在人事、财物、后勤保障、党建、廉政建设、信息技术应用、法制建设等工作实行统管的条件下,上下工作氛围和谐,干部职工工作热情饱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业绩,局队工作体制机制其积极效应得到了较好体现。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新形势下,统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今年下半年,我市统计工作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本次全省统计局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继续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进度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下阶段工作。一是着力推进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工作;二是制定完善各级普查办工作制度、考核办法、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办法以及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三是会同宣传部门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声势浩大的普查宣传发动工作。四是根据本次普查的重点及我市产业结构特点,组织综合试点,制定《宁波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五是认真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摸底,以及县、乡两级分专业普查业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此外,要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农村建设等为主要方向,积极做好农普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 “三农”政策提供可靠依据。认真做好数据审核上报、宁波市投入产出表编制、总结表彰等投入产出调查后续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我市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工作。认真完成全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监测评价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继续完善全市和各县(市)区社会发展水平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及时做好民生指数、循环经济、创新型城市建设等相关统计数据的搜集、测算和提供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数据库网络体系,完成“十一五”期间的全市妇女儿童监测评估的数据收集、评估工作。继续完善宁波市文化产业统计制度,认真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统计监测体系,对我市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情况进行全面监测。
进一步做好统计资料的开发利用力度。系统整理改革开放30年和宁波成为计划单列市20年以来的统计数据资料,从统计视角全面总结和反映宁波社会经济发展成就。拓展视野,加强对国际、国内统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开发,积极开展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对比分析研究。加强与相关城市的合作与交流,积极为长三角经济圈、杭州湾跨海大桥经济圈的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
(三)着力加强各重点专业统计工作
继续完善能源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测算原则,充分考虑当地县(区)域的特点,在总结上半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区)域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及其降低率的测算办法,探索建立与GDP核算相协调的工业能源统计制度。继续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企业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进一步夯实能源统计基础。
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完善落实服务业限上企业统计台帐制度,结合月度统计数据审核及统计台帐制度实施情况,建立定期抽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全面推行现代服务业统计制度,认真做好对2007年及2008上半年市县两级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监测评价。加强部门协作,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的服务业发展评价体系,为我市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正确导向和科学的决策依据。
创新投资领域统计方法制度。建立投资项目清查制度,通过对全市投资项目的全面清查,建立因非统计因素造成遗漏的项目清查库,随时掌握项目动向,确保投资项目应统尽统。开展房地产存量土地统计调查,摸清家底,全面掌握今明两年的开发投资情况。建立工业投资投入产出成果跟踪库,及时掌握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夯实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对全市各乡镇农村统计工作状况进行深入调研,为全面加强我市农村统计工作打下扎实基础。通过与农普数据分乡(镇)比对,检验和衡量各乡(镇)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据此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和指导,市本级将结合统计稽查,对乡镇农村统计工作进行抽查,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对粮食播种面积,生猪、家禽、花卉、畜产品、水产品等产量,以及农村居民收入、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等重要指标数据的核实与评估,提高数据质量,及时把握数据变动情况。认真做好县级为总体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户扩充落实工作。
进一步完善GDP核算工作。着力解决GDP和各专业(特别是工业、服务业)数据的衔接问题,进一步夯实GDP统一核算基础。坚持和完善市县两级共同参与的各县(市)区季度GDP统一核算制度,明确职责定位,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核算数据质量。
此外,开展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分职业(岗位)的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参照省局《浙江民生指数编制方案(试行)》,组织开展县级民生评价工作。认真完成5个县(市)3400户城镇居民基本情况调查,及600户城镇住户大样本轮换工作。
(四)扎实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价格调查、固定资产价格调查的网上直报推广工作和服务业直报全部纳入全市直报系统的归并工作,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在慈溪的网上直报推行和规下工业网上直报试点工作。以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为基础,探索建立各专业数据处理统一平台。同时,充分利用直报系统公告、短信交流、邮件互发等多种交流功能,促进统计部门与调查对象之间的沟通互动,使虚拟平台更具人性化,消除数据上报虚拟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快推进综合数据库建设和办公自动化普及。以《浙江省名录库更新维护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名录库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
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建设。抓紧做好《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和宣传落实工作。完善和落实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权责统一。强化执法培训,加快调查队统计执法队伍建立,加强局队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我市统计法制工作的整体合力。
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农村统计、GDP下算一级、投资统计等专项执法检查,保障和促进统计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认真查办统计违法案件,提高案件查办质量,着力抓好违法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工作,维护依法统计的权威性。适时开展对有关行政部门和县(市)、区统计局的统计巡查。
深化“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保证全市95%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统计法律知识测试,切实提高我市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的意识和能力。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25周年等活动和集中统计执法检查、经济普查、新的统计法律法规实施为契机,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为依法立统、依法强统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认真开展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普法教育,设立《干部职工学法考核登记册》,建立学法档案,保证每位干部职工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要按照市委“狠抓落实之年”、“创新突破之年”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机关创建和民主评议机关等活动,切实在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两创”能力上下工夫,求实效,努力促进全市统计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
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统计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要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合理分工,加强协调,确保干部工作有张有弛、劳逸结合,确保学习提高的时间和精力。要根据全省统计系统人事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浙江省统计系统2008-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完善全市统计系统教育培训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实、抓好统计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全市统计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深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和谐机关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和谐机关建设,促进现有统计人才等资源优势的有效发挥。特别是实行局队“合署办公,资源共享”的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继续按照“独立建队,共建党组,合署办公,资源共享”的总体要求,积极完善“感情上一家人,工作上一盘棋,产品上一套数”的和谐统一的局队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努力营造团结融洽、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发挥新体制新机制优势。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